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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复朝夕见(古代篇)-考据或杂谈(骨/N) (第2/4页)
———————————————————————————————————— 惟忆与郗家离婚 ———————————————————————————————————— 《世说新语》将王献之Si前剖白自己后悔离婚这桩事,放在德行篇第三十九。 这个位置其实是很值得玩味的,要知道他这件事没什么德行。 德行篇第三十八说的是范宣,提到范宣为人清廉,有人送他百匹绢布他不收,送礼人逐步减半匹数,一直减到一匹,他也不收。直到送礼人和范宣同车,撕下两丈绢给他,并劝说,人总不能让自己的妻子没K子穿吧。范宣笑而受之。 再到第四十篇,说殷仲堪告诫自家子弟,不能因为攀上高枝就失了本心,他自己当了刺史都还吃掉到地上的米。 王献之Si前这番真情自白,夹在这二者之间,编纂者定是有讽刺意味在的。要知道,宋弘说出糟糠之妻不下堂,拒婚公主的时候,汉光武帝问的正是,“贵易交,富易妻,人情乎?”——“变得富贵之后更换圈子和妻子,不是人之常情吗?”。 后世也确有人拿这二者相b,并讽刺王献之富贵风流一生,堪b石崇,Si前说自己一生无颜对郗姊,实在伪善。 不过,此处还需补充一点,从各方面嘲讽王献之的道德品行,算是后世士人很Aig的事。究其根本原因,是很多人认为他不敬父,一个人如若不孝,那自然全是缺点。 这般一等一的大罪也不是空x来风,毕竟此人可是十五六岁就劝告亲爹——您的字写成这样是不错但应该换换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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