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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岛 (骨科年下,双星 (第2/33页)
块儿看雪景,他们从小生活的地方没下过雪。 沈怀远的故乡是一个海岛,当地人称它为“贝岛”。 岛如其名,它的外轮廓状似扇贝,总面积五十平方公里,距内陆大概有二十公里。 沈怀远十三岁的时候,岛上的居民只剩下原本的五分之一,有条件的都迁走了,这儿的人以渔业为主,随着渔业的商业化发展,住到离港口或是市场近的内陆工作起来更方便些,不必坐船来来回回地往返。 与此同时,旅游业也处在高速发展时期,沈怀远第一次在岛上见到来游玩的外地人,便是十三岁的时候。 夏天,太阳晒得皮肤都发疼,带着盐的海风吹在人身上,更是一种摧磨。 沈怀远正窜着个子的身板晒得通红,他紧攥着手,赤脚从海滩往回跑,一路带风,雨顺也跟在后边跑,四条腿吭哧吭哧地攀着,落到平地时,撒了欢的就抢到前边去了,还时不时地猛刹车回头看沈怀远,冲他汪汪叫两声以表催促。 “哎——明定的媳妇儿跟狗赛跑呢!” 远处传来的两声笑没有让他跟雨顺停下,那是商店老板十三四岁的儿子,名叫王风调——跟雨顺名儿倒是有来有回的,也因此连带着他爹妈都跟沈怀远家里不对付,总要找他们的茬。 不过王雨顺只敢在他一个人,加上一条狗的时候这么说上两句,如果弟弟在,那这小胖墩立刻就缩得很鹌鹑似的,一声也不吭。 终于是在路口看见那个提着红水桶的半大身影,雨顺离沈明定三米远时停下来,冲他吠个不停。 狗是重地位的,在雨顺眼里,家中它排第三,明定排老末,只有老末巴结它的份儿,它让不让摸,听不听叫,也得看自个儿心情。 “哥,你怎么跑来了?”明定看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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