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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命徒,也和没人疼的野狗很像。 说这话时他一眼都没有看我,点一根烟,少年披着月光,像披着金甲战衣一样。 我当然说好,甚至我还笑,还扑进他的怀里,险些给他扑倒。 男孩站好,单手搂着我的腰,他低头亲亲我,亲亲我的嘴角。 “别后悔。” 不后悔。 “你看见了,我不是个好人。” 你也不是个坏蛋。 “我会欺负你。” 你没有,你Ai我,你对我好。 他定定神,笑。 是好浪漫的,在这个信息发达,物yu横流的时代,我们约定好了不见不散。 在一个老旧的车站。 他说龙溪,明晚八点,不见不散。 回家去吧,回家整理好你的行李。 我们车站里见。 难得难得,他心平气和、温温柔柔的,把如此离经叛道的决定演绎成普普通通的柴米油盐酱醋茶。 像是决定吃什么饭一样自在。 好像是吧,最起码他看起来一点都不兴奋。 可这是件绝对刺激的事儿,我的心跳起来,跳的好快好快。 我喜欢林厌带给我的刺激感,划破我平静的人生,流血也好看。 好像从认识他的那一刻开始算,我浑浑噩噩的人生终于舒展。 挥挥手,那个时候的我信誓旦旦走了很远仍回头大喊。 我说等我,我说我不会迟到,我说我们明天不见不散。 然后一年又一年,我们没有再见面。 哪怕我逃出生天这么多年,可我仍没有勇气回到那个车站。 是我爽约。 我是个坏蛋。 回头看,十七岁那年。 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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