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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曼德斯嗤笑:“他不是个‘很好的孩子’,我会自行定夺。” 查尔斯面色沉了下来:“伯爵,先前的事情是我有错在先。您就是要报复我,我也只能认下。但是莫兰是无辜的,您真要对我做些什么,又何必拿他下手?” 曼德斯闻言笑出了声:“圣使大人,您好像误会了什么。什么叫我‘拿他下手’?” 曼德斯眼神冷得能将人冻成冰:“我对魅魔是什么态度,您还不清楚吗?” 十五年前,艾伦·劳伦,也就是曼德斯的兄长,曾经问他17岁的弟弟想不想当家主。 曼德斯当时的回答是:“不想。” 他当然清楚地知道“劳伦伯爵”的身份意味着什么。只要看他的父亲他就知道了——很显然,曼德斯一点都不想步入他父亲的后尘。 他那时沉迷于各种文化的语言与旧世纪人类的历史,梦想是成为语言学家或者历史学家。 17岁的曼德斯理所当然地认为他完全不需要考虑这些。他是家中的次子,本来继承家主之位的第一人选就不是他。 更何况他怎么看都不堪家主大任——他张扬又任性,对什么事都充满了热情,尤其钟情于各种语言与古代历史,就是不喜欢读书,成天不是混迹在各种热闹的社交场合,就是在鼓捣他那些乱七八糟的兴趣爱好。 相比之下,他的兄长要比他稳重得多。 在他给出否定的回答后,曼德斯清楚地从他敬爱的兄长的眼里读出了落寞的神色。彼时曼德斯身上还穿着贵族学校的校服,外套被脱下随意搭在椅背上,衬衫解开了一颗扣子,领带系得有些歪。 少年两条长腿随意地交叠在一起,微卷的黑色额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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