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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篇 (第6/18页)

奈沮丧,心里装着生铁一样沉,连追上去的勇气都没有。

    李承枫一开始就没打算在这里常呆,他辞去了金水衙门里混吃等死的小官职,准备驾马去长安。

    幼时他还拿不起枪,如同生父一般的师父便抱着他讲都城的繁华,却是讲了几天几夜都讲不完,他张着嘴听的入迷,心中渐渐无比向往那片土地,想着有朝一日能去长安续写盛景。

    天策只给叶初住处的门底下塞了封信便走了,因为他知以对方的脾气,要么死死挽留,要么会非要赖着一起去。

    站在长安城高耸的城门前,李承枫终于圆了儿时的梦,他激动得几近流泪,颤抖的心中那后半生都要在此处披肝沥胆,为国为民的念头愈燃愈烈。

    第一年,天策从最不起眼的守城小卒做起,虽说连长枪都没真正用上过几次,却总是日日擦得锃亮。

    第二年,他有幸遇到了赏识人才的“伯乐”,那人是县衙里的典史,见他逮飞贼时身手不凡,便跟知县多次举荐。而李承枫也很争气,进了衙门后屡屡创绩,给知县和县丞两位老爷面上都争了不少光,最后在万年县得了个巡检司的位置。

    两年来,他偶尔也想过叶初,往金水镇寄过几次书信,但都被信使原封不动送了回来,说是找不到这人。

    又是平平无奇的一日,县衙放了班,李承枫照旧上闹市溜达了几圈,他实在是偏爱这裹身的烟火气,只觉身体里面流淌的不再是血,而是暖热的宽慰与惬意。

    他走在右侧张望,旁边是逆流行走的另一波人群,突然,余光中闯入一个身影,与他擦肩而过,虽然只是匆匆一瞥,却让天策觉得莫名的熟悉。

    他心口跳了一下,几乎毫不犹豫地转身,目光定在来时路的方向,而人潮中那道他有意搜寻的身影,大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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