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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入红鲨(2) (第4/4页)
伤害、陷害、诈欺、偷盗、j1Any1N等行为,任何对会员的犯罪行为皆视同背信,依情节严重程度予以处分,但若双方合意则不在此限。 十、非红鲨会员及失格者不受上述规范限制。 若对十诫有任何疑问可前往红鲨总部详细询问,地址:V市P路23号7楼。 或点击选项内客服中心由专人为您服务。 ————————————————————————————————————— 乍看之下没啥大问题的规章,暗藏不少怵目惊心的文字,尤其第三和第七条,更让亦辉看了头皮发麻:「72小时内要完成任务、会员失格者将成为红鲨的目标、以身试刑……」 「看你吓得那样,没想到你这麽胆小呐!」崇光发来讯息,一脸轻蔑的看着亦辉。 亦辉气急败坏的敲着手机萤幕回覆:「开什麽玩笑,你知道这东西有多危险吗?要直播nVe待动物耶!万一影片被到处转传,我们就要进少年法庭了!」 「安啦!第二诫就说不得将红鲨资讯外流,只有红鲨会员可以看到,而且会员彼此都知道对方做过类似的事,谁会有钱不赚没事当正义魔人啊?」 「不是这个问题吧……」 亦辉咽了咽口水感到一阵头晕目眩,他觉得自己没有办法跟崇光G0u通,两个人的价值观差异实在太大,且亦辉更担心的是,万一这种任务越来越危险,就算奖金再诱人也无福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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