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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母亲() (第2/12页)
鸵鸟假装不知道。 「诗宇你来嚐嚐看。」五月的丝瓜盛产,陈麟廷从厨房带了一条出来,他用姜和虾米炒香,端出了一盘蛤蛎炒丝瓜。 当令的食蔬刚煮好时最好吃,可林诗宇的食量又不大,通常都放到隔天,所以陈麟廷煮完都会要他先吃个一两口,至少尝到食物最美味的时刻。 林诗宇一下就跑进了厨房里,接过陈麟廷手上的汤匙,吹了两口放进嘴巴里。丝瓜的清甜还有虾米与蛤蛎的鲜味,让他眼神为之一亮。 他吃惯了外卖重口味的食物和便利商店的微波食品,这样新鲜甘美的料理总让他停不下来。 见作家惊喜的表情,咖啡厅老板觉得自己的心都被他填满了。 陈麟廷:「你要不要先吃个一碗?」 看了看锅里的蛤蛎丝瓜,又看了看餐桌上的义大利面,林诗宇露出为难的表情,似乎在说:这样会浪费食物。 「面吃不完也没关系,你真的怕浪费的话,明天还能微波继续吃啊。」虽然陈麟廷通常不让家人吃隔夜餐,但面对林诗宇还是妥协了,「丝瓜蛤蛎要趁新鲜吃才好吃,放到隔天就不好吃了。」能哄他乖乖吃饭已经是很大的进步了。 好吃的新鲜食物能促进食慾,一个多礼拜下来,陈麟廷发现林诗宇的进食量已经b之前看到的还多了。 也没等作家拒绝,咖啡厅老板就舀了一碗给他。 看着那碗鲜绿sE的蔬菜,林诗宇有点懊恼自己又被陈麟廷牵着鼻子走了,但还是拿起筷子小口小口地吃了起来。 上次宿醉之後,陈麟廷突然进入了他的生活。虽然一开始没有答应他的晚餐邀约,但那之後他就会主动带着食材煮饭给他吃,两人甚至还一起到市场挑了不少碗盘、锅具、餐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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