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〇一室无一人》卷三 窃米者丢,窃案者活_第五辩:团会分庭抗礼说(6)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五辩:团会分庭抗礼说(6) (第1/5页)

    「呃?」

    我不由得楞了一下。

    没Ga0错的话,这个好像是上课的时候学过的东西……

    「表达统治阶级的意志,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

    「诶诶?那……那个是社会X的总的规律和社会作用啦……我现在说的是b较实际的手段和C作,是说规范作用啦。」

    「呃,这……」

    社会作用,规范作用……

    「……那个,老师您请讲~?」

    「嗯嗯。」

    王然老师认真地,不客气地点了点头。

    「那我就……据我所知的话,所谓的法律的规范作用,就是法律之所以可以限制人们行为的原因和为什麽要去限制人们的理由。b较主流的观点的话,是把法律的规范作用分为指引作用、评价作用、教育作用、预测作用和强制作用的。」

    「指引……预测,强制……?」

    「嗯,b方说强制作用就是说,这是指法为保障自己得以充分实现,运用强制力制裁、惩罚违法行为。」王然解释道,「换一句话来说,就是说法律之所以要是我们看到的这种样子,那是因为法律就是法律,如果法律不是‘法律’的样子,那就,没有人会把它当做法律来尊敬和敬畏了。」

    「呃……怎麽感觉有点……」

    「唔姆姆姆……因为我不是法律专业的,而是物理系出身的笨蛋,所以不太擅长通俗易懂的解释,什麽的。我……试试换一个b较好举例子的作用……?」

    王然老师露出一副有些歉意的表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