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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媳不如妻 (第1/4页)
如果说嫁进洪家一年以来的辛苦汗水没有得到应有回报,也看不到未来的希望,方筱雅还在垂Si挣扎,力图改变公公洪文初的看法和想法的话,那么在她无意间听到公公的秘书赵书翔和财务总监的谈话,她才惊觉自己和木雪芝都是个天大的笑话。 通过赵秘书和财务总监的谈话,方筱雅才知道她不苟言笑、冷面无情的公公,当年和前妻丁青离婚时,给了有差不多一个亿的分手费不说,房产豪车珠宝首饰更是打包相送。 并且离婚十年以来,洪文初每年还要给丁青的账上打2000万人民币。 那是什么概念? 嫁给洪林凡之前,她没有见过10万以上的现金。 嫁给他之后,她所有的时间和JiNg力几乎都给了洪氏集团,是部门有名的“拼命三郎”,工资、奖金、分红还有各种洪文初给的公帐或者私帐,连三节福利加起来,也不过堪堪100万。 木雪芝是她的头号YAn羡对象,然而她给她算了笔帐,尽可能按高大上去算,只多不少的算,一年下来,也就1000万。 当然,或许她还有别的隐形收入,毕竟洪文初名下到底有多少财富,或者多的连他自己也不知道。 他这么看重长房,手指缝里随便露出一点,就是她方筱雅一年的毛收入!更不要说传给她的那些家传珠宝字画! 如果说木雪芝作为未来的洪氏nV主人,她应当享有这些,那么丁青作为一个影视明星并不缺钱,也早和洪文初离婚有十年了,然而洪文初却在给了那么一大笔离婚费用后,十年来坚持不懈地每年打款两千万,十年就是两个亿,丁青什么也不用做,就拥有了三辈子花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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