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与法的冲突_第132章 人生准则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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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32章 人生准则 (第1/2页)

    做人的标准、条件、要求很多,而且因人而异。但有一点桌共同的,也是最起码的,这就是要做“合格公民”。何谓合格?即学习国家法律,时时遵守,事事照办。法律是约束男女老幼、富贵贫贱者言行的共同准则。

    所以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所以说:“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连法律也不遵守的人,至少不是一个好人,还谈何伟大与渺小、崇高与低贱、光荣与可耻?!那么,遵守法律的人,至少是个本分人,不会为很多事情忧愁,也不会为很多事情烦恼,可以吃顿安闲饭,尽管没有山珍海味,美酒佳肴,没有倩妹把盏,靓妇伴唱;可以睡个安心觉,哪怕半夜警车呜呜过街,哪怕半夜有人敲门或是电话铃声大作,都不会心惊胆颤,更不用紧急转移。

    这种生活虽不算潇洒,但十分踏实。

    生活的踏实如同高层建筑稳固的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基础坚如磐,便可筑起摩天大厦、入云铁塔、跨江长桥、过海隧道。总之,踏实的生活,是做大事、好事的首要条件。

    最能悟出其中奥妙,掌握这个要领的,要数普普通通、平平凡凡的老百姓。他们对法律条款不一定能倒背如流,对法律的渊源也说不出子丑寅卯,但他们有一条天崩地裂、海枯石烂也不可动摇,不可改变的准则,而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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