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三章 当差(包子上屉) (第1/5页)
两人成婚后依旧甜蜜异常,晚上每每都要闹上许久,偶尔杜松会故意把印记弄在显眼的地方,每每会惹得刘捕头他们一番调笑,久而久之,桑寄生的脸皮倒是厚了许多。两人毕竟是孤儿,又是刚成婚,资产不丰,县城里的东西又总比别处要贵上几分,所以成婚后杜松和桑寄生还是租住在离县城几里地的明远镇上。 杜松从小就喜欢鼓捣吃食,练就了一手好厨艺,商量过后,两人拿出了积攒多年的全部积蓄,又借了些钱,在明远镇买了个小铺子,这铺子前脸儿不大,后院也小小的,所以便宜一些,但正适合杜松自己开店。收拾干净,选了个黄道吉日就开门做起了食肆,有桑寄生这层关系,倒是门庭安然,一般地痞也不敢来捣乱,再加上杜松手艺着实不孬,几个月下来,客流稳定下来,能赚几个小钱了。 桑寄生照旧在县衙当差,闲了就帮家里的小店跑跑堂。之前就说了,这个北境的偏远小城,三班衙役始终凑不齐,所以衙门一直是这二十几个人一直是轮班执役,每三天一班,当班时就什么活都得干。这天又轮到桑寄生执役,五月春暖花开,难得县令大人升堂审犯,也不是什么重犯,但涉及风化,所以县令大人还是比较重视的。 将犯人带上堂后,八个衙役分两排站定,有节奏的敲击起上黑下红的水火棍,一排口中喊“无——恶——”,另一排则喊“恶——无——”,在一片肃穆中,县令进堂,轻拍惊堂木,开始审案。案子很清楚,不过是两个人行了不伦之事,被宗族检举,告到了县里,只不是其中一人拒不认罪,始终拿不到口供,县令这才升堂再审。 “你事到如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