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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69) (第3/7页)
州里,秋税收缴终于圆满落幕。 岳水县此次所缴税粮,因为沈清疏调配有度,安抚及时,除三新乡外,没有激发大的民怨,除却一些损耗,税粮接近了规定应缴额的百分之九十。 这份成绩在整个蜀地虽不能说拔尖,但也能算是中上,再加上岳水县一向比较贫穷,所以十分难得,成绩可圈可点。 倘若能保持这种态势,三年之后沈清疏的考评结果至少是良。 秋税收完,各州府都闲下来,这会儿才有心思处理其他积压的事情,沈清疏递交到充州府的那桩案子,上头也终于有了命令下来。 出乎她意料的是,这样的大案连押司都没来,司理院竟然只派了两个公人协助查案,一概事务都叫她自己拿着办。 沈清疏知道,这不是因为对她的信任,州府怕担责任,又畏难多年旧案查不清,所以直接让她处理。 下发的公文之中,叫她尽快结案,意思就是叫她不要多生事端,最好简单定为江七当街杀人。 沈清疏看完很是生气,她来结案,这其中的责任干系自然是她担,将来出了什么差错问起来,也是对她问责,那司理院还来干涉什么,派两个公人把文书做足,就为了不让监察院和大理寺挑出毛病来么? 公心上,她不想糊里糊涂地结案,私心上,她也不想背上这口黑锅。 沈清疏丢下文书,在堂上踱了两圈,她摊上这桩事儿了,不管不行,即便有越权之嫌,那也得查清楚,更何况实在不行,她还有一个大理寺的岳父呢。 她主意一定,便立刻叫了王典吏过来,着他立刻去平县,将那个可疑的刘年带回来审讯。 王典吏明显有些踌躇,拱手道:大人,那刘年在平县也是颇有名气的大商人,小的们拿他,恐怕瞒不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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