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老教授 (第5/6页)
了起来。 「所谓的社会通念,就是现在社会上普遍能接受的概念,虽然我们目前的司法制度还是由法官自由心证主导着判决,但还是脱离不了这个范畴。」老教授在白板上写下了社会通念四个大字。 「就像前一阵子的槟榔西施案子;有很多司机因为这些把路边当夏威夷海滩的b基尼西施,所以时常开车分神而车祸,就有过这一方面的讨论,也就是两者间的法律关系在刑法上应该如何评价。」老教授调了调鼻子上的眼镜继续说着。 「穿着清凉的西施当然是发生车祸的因,如果没有她们穿着这些布料加起来,可能b我这老头一件内K还少的b基尼在路边晃,司机当然不会分心,自然也就没有这些车祸,但我们刑法是会检讨两边应该负责的责任。我再问大家,那这些西施的父母呢?没有父母生下她们,她们怎麽有办法在路边穿着b基尼卖槟榔,再往上追,那她们的阿公阿嬷呢?要不要一起负责?」 老教授看着槟榔西施的话题的确引起了大家的兴趣,JiNg神自然也跟着来了。 「要是所谓的因果关系不加以限缩,事情真的会没完没了,因为什麽事情如果都y要加以牵连,我可以说世界事每一样东西都可以牵扯出或多或少的因果关系,所以相当因果关系,实际上就是一种经过限缩後的因果关系理论。但大家要知道,以前可不是这麽一回事;例如在古代,诛九族是拿来对付像大逆这种罪大恶极的重犯,他们的想法也是一种当时社会的通念;你敢做这种人神共愤的事,父母为什麽没好好教导你?兄弟为什麽没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